財稅2018第32號:
一、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,原適用17%和11%稅率的,稅率分別調整為16%、10%。
二、納稅人購進農產品,原適用11%扣除率的,扣除率調整為10%。
三、納稅人購進用于生產銷售或委托加工16%稅率貨物的農產品,按照12%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。
四、原適用17%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7%的出口貨物,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6%。原適用11%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1%的出口貨物、跨境應稅行為,出口退稅率調整至10%。
五、外貿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條所涉貨物、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,購進時已按調整前稅率征收增值稅的,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;購進時已按調整后稅率征收增值稅的,執行調整后的出口退稅率。生產企業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眾四條所涉貨物、銷售的第四條所涉跨境應稅行為,執行調整前的出口退稅率。
調整出口貨物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出口貨物的時間,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,調整跨境應稅行為退稅率的執行時間及銷售跨境應稅行為的時間,以出口發票的開具日期為準。

擴展資料:
取得17%或11%專票,不是必須要在5月1日前認證,只要在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確認,都可按規定抵扣17%或11%的進項稅額。
如果含稅價不變的話,相當于5月1日開始貨物漲了一點點價,購買方如果將其銷售的話,稅率也是16%,價格也會漲一點點。雙方通過合同的約定,確定銷售方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,銷售方納稅義務型要益玉元值需爾其云發生時間在4月,就適用17%,發生時間在5月,就適用16%。
銷售方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取決于收到貨款時間、合同約定付款時間、開發票時間,哪個時間點早久記即提,就是納稅義務發生時間。只有雙方會計參與進來,把稅率定下來,業務端的價格談判才有意義。
參考資料:百度百科——增值稅率